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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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3-06-02 15:10:1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任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决定开展学生评教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积极落实。现将本次学生评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1.参评对象:全体在校生

2.被评对象:所有课程任课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362—2023616日。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三、评教方式

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学评教工作,做好充分的宣传动员,引导学生积极、公正地参与评教工作,杜绝代评现象。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测评,后台于测评结束后统计未参评学生,未参加评教的学生将限制选择下学期课程。

3.在评教过程中如遇到课程或任课教师错误,请及时与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联系。

 

附件:学生评教参评步骤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36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