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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3-12-25 15:14:08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任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途径。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效果,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积极落实。现将本次学生评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范围

1.参评对象:全体在校生  

2.被评对象:所有课程任课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31226202412日。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三、评教组织

1.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学评教工作,以主题班会形式做好宣传动员作(毕业班可采用线上会议等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公正地参与评教工作。

2.学评教链接不得在召开主题班会前发给学生,应在主题班会后进行学评教。

、评教方式

见附件

、其他事项

1.学评教采取匿名方式,学生评教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2.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在学评教期间不得有影响学生评教的行为(如明示或暗示学生打高分等),开放学校纪委反馈渠道(陈德忠,0577-86689588),一经查实,相关教师的学评教成绩不得高于60分。

3.在评教过程中如遇到课程或任课教师信息错误,请及时与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联系。

4.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会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结果异常现象进行督查。教师对学评教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反馈(陈慧霖,19858812097),对不合理现象进行调研反馈。

 

附件:学生评教方式及步骤截图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党群工作部       

20231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