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3-12-25 15:15: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学生需求,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努力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打造“最优服务学生大学”品牌。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生(含继续教育学院)
二、测评时间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
三、测评内容
学生将对学校管理与服务工作、学院管理与服务工作、班主任工作和辅导员工作方面进行测评。
四、测评方式
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1.本次测评采用实名登录,匿名测评方式。
2.各单位和个人在不得有影响学生满意度测评的行为(如明示或暗示学生打高分等),开放学校纪委反馈渠道(陈德忠,0577-86689588),一经查实,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满意度成绩不得高于60分。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测评(与学评教同步开主题班会),测评结束后统计未参评学生,公布各学院的参评率。
4.学生评价要基于事实,客观公正,认真完成。
附件:学生满意度测评方式及步骤截图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党群工作部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