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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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学年秋季学期听课记录本回收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4-01-04 15:16:08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商学院听课制度》(温商院行政〔2021〕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听课记录本回收统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收对象

1.校领导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

3.各学院负责人:院长(含正、副职)、书记(含正、副职)

4.校专兼职督导

二、回收时间及内容

回收时间:2024年1月12日前

回收内容:2023年秋季学期听课记录原件、温州商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听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温州商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