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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内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4-05-30 15:18:04 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专业认证是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温州商学院2024年工作要点》《教务部2024年工作计划》和《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长三角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校内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校内专业认证试点按照“学校统筹与学院推进相结合”“分步开展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试点专业应扎实做好校内专业认证试点相关准备工作。

二、试点专业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金融学专业、会计学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三.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4年4月-5月,学校召开校内专业认证启动暨培训会,对认证试点专业进行动员、培训和具体部署。

(二)第二阶段(申请阶段):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于8月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申请书》(2023版)(附件1)及相关材料;参加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于6月30日前提交《温州商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申请书》(附件4)至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三)第三阶段(认证准备阶段):2024年7月-9月做好专业基础建设,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的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9月13日前提交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至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具体清单如下:

1.工程教育认证:《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附件2)及支撑材料。

2.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

(1)《温州商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附件5);

(2)所有核心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

(3)最新版培养方案以及2024届本科毕业生使用的培养方案;

(4)所有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最新版培养方案);

(5)所有核心课程的2024年春季学期试卷(含评分标准);

(6)所有核心课程负责人名单(专家抽取2名于检查日当天接受访谈);

(7)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7)。

(四)第四阶段(进校考察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校内专业认证现场考察。

1.召开专家见面会,试点专业就自评报告进行补充说明。

2.专家通过走访、听课看课、访谈、座谈、查阅资料等,对试点专业进行现场考察。

3.召开专家认证现场考察意见反馈会,对考察整体情况、专业达标情况以及问题不足进行总体反馈。

4.专家组给出现场考察阶段工作结论,认证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五)第五阶段(整改阶段):11月后,试点专业根据问题清单、专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四、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学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试点专业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8月或6月3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9月13日前提交《自评报告》与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盖院章)至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王莹洁;联系方式:18858728059(短号:678059);办公室:博爱楼102;电子邮箱:wzbcpjb2022@163.com。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2023版)

          2.《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2024版)

3.《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

4.《温州商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申请书》

5.《温州商学院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

6.《新文科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3版)

7.《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教务部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