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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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4-09-02 15:20:00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温州商学院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为强化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机制,推进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将在全校范围内分阶段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序号

检查形式

时间

组织单位

要求

1

学院自查

9月2日

-9月8日

各学院

针对课程安排、教学材料准备、教学场地与设施设备准备等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学期初教学平稳

2

教学巡查和听课

9月9日

学校

各学院

开学第一天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组织巡查、听课。

9月10日

-9月15日

学校

各学院

开学第一周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进行教学秩序督查、巡查。

3

教学集中检查

9月9日

-9月13日

学校

各学院

本学期基本教学材料、上学期期末考核归档材料、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和顶岗实习归档材料、实践基地建设相关材料。

注: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和运行情况:检查核对教师有无缺课、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私自请人代课等情况;课堂秩序、教学气氛与效果;师德师风及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学习状态、教材落实情况

2.期初教学基本材料准备情况:课程大纲、进度表、教学设计、课件、教材、线上课程资源等;

3.专业认证完成情况;

4.期末试卷归档材料检查;

5.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和顶岗实习归档材料;

6.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7.暑期实习开展情况。

三、基本要求

1.各学院自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准备备查材料;开学第一周各学院应组织班子成员、学院督导、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学工线主管等相关人员进行巡查和听课;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学校检查反馈的问题应进行针对性整改,确保期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对于集中教学检查中的问题,学院应在9月下旬完成整改工作,在9月底之前形成书面的自查报告上交到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博爱楼-102)

2.学校检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协同教务部组织开学第一天巡查和听课、第一周教学督查;学校检查结束后将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

 

 

教务部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4年9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