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4-12-12 15:20: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师生对学校有关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努力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校领导、全体在校生、全体教师、教学单位和管理服务部门
二、测评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三、测评内容
本次测评将涵盖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1.管理服务部门满意度评价
包括校领导评价、教学单位评价、管理服务部门互评、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
2.教学单位满意度评价
包括校领导评价、教学单位互评、管理服务部门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
3.教职工评价
包括教师满意度评价、管理服务部门教职工评价。
四、测评方式
详见附件中的《满意度测评方式及步骤截图》。
五、相关要求
1.本次测评将采用实名登录、匿名提交的方式进行。
2.严禁各单位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参评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要求高分。学校纪委已开通反馈渠道(联系人:陈德忠,电话:0577-86689588),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相关单位的满意度成绩将被限制在60分以下。
3.各单位需认真组织参评人员参与测评,并在测评结束后统计未参评情况,公布各单位的参评率。
4.参评人员的评价应基于事实,保持客观公正,并认真完成测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满意度测评工作,确保测评的顺利进行。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
附件:《满意度测评方式及步骤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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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