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5-02-19 17:50:00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温州商学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6学年)》文件精神,为强化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机制,推进教学质量文化建设,将在全校范围内分阶段开展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序号 | 检查形式 | 时间 | 组织单位 | 要求 |
1 | 教学巡查和听课 | 2月24日 | 学校 各学院 | 开学第一天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组织巡查、听课。 |
2月24日 --2月28日 | 学校 各学院 | 开学第一周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进行教学秩序督查、巡查。 | ||
2 | 教学集中检查 | 2月24日 --2月28日 | 学校 各学院 | 本学期基本教学材料、上学期期末考核归档材料、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相关材料、2025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开展情况、上学期开课课程线上资源建设(包括课程学习视频)。 |
注: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和运行情况:检查核对教师有无缺课、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私自请人代课等情况;课堂秩序、教学气氛与效果;师德师风及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学习状态、教材落实情况;
2.期初教学基本材料准备情况:本学期所有课程大纲、教案、进度表、课件、教材等;
3.期末试卷归档材料检查;
4.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5.2025届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校友邦平台实习材料完成情况、学院开展实习检查情况等。
6.上学期开课课程线上资源建设情况(包括课程学习视频)。
三、基本要求
1.学校检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协同教务部组织开学第一天巡查和听课、第一周教学督查;学校检查结束后将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
2.各学院巡查和听课。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准备备查材料;开学第一周各学院应组织班子成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学工线主管等相关人员进行巡查和听课,对听课巡查和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针对性整改,确保期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教学检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对于期初教学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OA上进行通报,对于期初教学检查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整改报告于2025年3月15日前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经世楼-515)。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教务部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