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建设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5-03-25 18:00:00 浏览: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质量标准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为建立健全校、院、专业三级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24〕58号)和学校《2025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原则
1.突出学生中心。以学生为中心,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全面发展,注重引导、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兴趣与潜能,通过教学活动创新形式、改革教法、强化实践,推动本科教学从“教得好”向“学得好”转变,着力培养“宽基础、重实践、强适应、敢担当”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突出产出导向。对照“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理念与认证标准,引导各本科专业通过科学合理设定人才培养方案与目标、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优化评价考核等,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
3.突出持续改进。坚持“标准为先、使用为要”,要确保质量标准的可操作性、可监督性、可测量性,要引导教师在教学各环节落实质量标准;把常态监测与定期评估有机结合,及时评价、及时反馈、持续改进,推动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二、教学质量标准编制要求
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应涵盖课前准备、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考核等教学主要环节,应包括专业建设质量标准、课程建设质量标准、课堂教学(理论课)质量标准、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实习实践质量标准、社会实践质量标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课程考核质量标准等方面,根据学校、学院和专业的实际需要分层制定。
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的表述要简明、准确、严谨,不能抽象、模糊、有歧义,使师生易于掌握,便于执行,各学院制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体系框架见《温州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标准框架体系(参考)》(详见附件1)。质量标准文件格式要求见《温州商学院公文发文模板》(详见附件2)。
三、质量标准编制时间安排
1.3月底前,工作部署阶段。学校召开质量标准建设工作部署会,各学院成立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建设工作组,并将工作组成员名单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5月底前,调研及完成初稿阶段。通识教育学院完成校级社会实践质量标准初稿,教务部完成校级实习实践质量标准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初稿,实验室管理部完成校级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初稿,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完成其他校级教学质量标准修订初稿,各学院根据教学质量标准框架体系(参考)完成学院及专业的质量标准初稿。
3.6月底前,标准论证阶段。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协同教务部、实验室管理部、各学院组织召开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修订论证会。论证会后,根据意见完成各层级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
4.7月底前,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在OA发布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依据专家意见;各学院根据需要在学院官网发布学院和专业层面的质量标准。同时,相关部门、各学院将修订完成的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电子版提交至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汇编成册。
四、其他
本科教学质量标准是学校教学活动开展的依据,是学校质量保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项认证与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有效组织,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质量标准文件的编制工作,并于相应时间节点前将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发送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张建营;联系电话:18767789559(679559);电子邮箱:wzbcpjb2022@163.com。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