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5-06-09 18:10:00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任课教师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途径。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效果,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决定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落实。现将本次学生评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参评对象:全体在校生 2.被评对象: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2日。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 三、评教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请于6月15日前,以主题班会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毕业班可采用线上会议等形式),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地参与评教工作。 四、评教方式 手机登录学习通APP,进入“评价问卷”模块,填写学生评教问卷,学生即可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学生评教采取匿名方式,学生评教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2.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在学生评教期间不得有影响学生评教的行为(如明示或暗示学生打高分等),开放学校纪委反馈渠道(陈德忠,0577-86689588),一经查实,相关教师的学生评教成绩不得高于60分。 3.在评教过程中如遇到课程或任课教师信息错误,请及时与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联系。 4.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会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结果异常现象进行督查。教师对学生评教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陈慧霖,19858812097)对不合理现象进行调研反馈。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评教说明 2.学生评教方式及步骤截图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学生事务部 党群工作部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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