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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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张建营  来源: 时间:2026-02-28 18:15:00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温州商学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6学年)》文件精神,为强化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机制,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将在全校范围内分阶段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序号

检查形式

时间

组织单位

要求

1

教学巡查和听课

3月2日

学校

各学院

开学第一天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组织巡查、听课。

3月2日

-3月8日

学校

各学院

开学第一周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进行教学秩序督查、巡查。

2

教学集中检查

3月9日

-3月13日

学校

各学院

本学期基本教学材料、上学期期末考核归档材料、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相关材料、2026届毕业实习、岗位实习开展情况、上学期开课课程数字资源建设以及假期布置的本学期开课课程图谱建设情况。

注: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和运行情况:检查核对教师有无缺课、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私自请人代课等情况;课堂秩序、教学气氛与效果。师德师风及教风学风建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学习状态、教材落实情况。

2.期初教学基本材料准备情况:本学期所有课程大纲、教案、进度表、课件、教材、实验指导书等。

3.期末试卷归档材料检查。

4.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5.2026届毕业实习、岗位实习校友邦平台实习材料完成情况、学院开展实习检查情况等。

6.上学期开课课程线上资源建设情况(包括课程学习视频)。

三、基本要求

1.学校检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协同教务部组织开学第一天巡查和听课、第一周教学督查;学校检查结束后将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

2.各学院巡查和听课。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准备备查材料;开学第一周各学院应组织班子成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学工线主管等相关人员进行巡查和听课,对听课巡查和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针对性整改,确保期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3.教学集中检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协同教务部、各学院开展教学专项检查,对期初教学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智慧门户上进行通报。

对于期初教学检查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整改报告于2026年3月30日前报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经世楼-515)。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

教务部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