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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张建营  来源: 时间:2021-10-26 09:00:07 浏览: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全面对接教育部关于“五位一体”的评估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自我评估、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状态数据常态检测、国际评估等各项工作。

二、开展质量监控。对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监督与评估,为学校提供准确、全面、高效的教学信息反馈,以促进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负责跟踪教师教学发展动态,搭建教师教学发展服务平台,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开展教师教学咨询、提供教师教学资源支持、开展教师教学研讨交流等。

四、制订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机制,使督导与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专门化。

五、构建并逐步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以学院为主体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常态监控闭环运行机制,促进形成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六、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运用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手段逐步拓展教学质量网络监控项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七、负责每年度国家教育大数据平台部校平台和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基础数据采集、信息管理和数据上报工作,适时开展专业画像,精准分析和反馈学校各专业的基本情况。

八、组织实施全校师生教育教学满意度、学评教和各单位的满意度调查工作。

九、为学校领导和各单位提供质量与数据信息咨询服务。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