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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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叶群  来源: 时间:2021-10-26 09:00:07 浏览: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是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全面对接教育部关于“五位一体”的评估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自我评估、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状态数据常态检测、国际评估等各项工作。

二、指导专兼职督导有效开展校本督导工作。加强督导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专职督导的管理与考核。

三、制订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督导与评估机制,使督导与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专门化。

四、构建并逐步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以学院为主体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常态监控闭环运行机制,促进形成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五、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运用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手段逐步拓展教学质量网络监控项目,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六、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并不断完善测评指标体系。

七、负责每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本校的数据采集、信息管理和数据上报工作。

八、负责每年度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数据采集、报告撰写及上报工作。

八、为学校领导和各单位提供质量与数据信息咨询服务。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