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计划

当前位置:首页 > 督导工作 > 督导计划

2022年春季学期 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工作计划

作者:陈慧霖  来源: 时间:2022-01-19 15:55:00 浏览:

一、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落细我校《教育督导工作条例》,坚持“督导工作,以导为主”原则,围绕评估开展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督导在评建工作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各教学单位教风学风、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全员“磨课”、试卷、毕业论文、实践教学等工作的同步跟进督导监测与反馈指导。

(二)继续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指导学院建立以学院为主体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闭环运行机制。常规工作、重要活动和主要教学环节均要形成有效闭环运行,促使持续改进,螺旋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继续拓展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和监控平台的使用功能,充分发挥评价系统和监控平台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继续执行督导听课全覆盖制度。在全覆盖基础上,要对重点教师进行跟踪听课、反复听课。完善评教机制,提高督导评教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

(五)针对目前存在的学生评教有效性低问题,研究和完善学生评教机制,继续做好学生评教、学生满意度调查、教师满意度调查工作,用数据说话,做好分析报告和动态监测,服务好教育教学工作。

(六)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同步跟进督导。

(七)对2021年秋季学期各教学单位试评估的达标课程进行检查验收。

(八)配合学术事务部全面开展一级专业认证工作。各督导组全程跟进督导本单位专业认证工作。

(九)本学期各教学单位必须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并扎实开展工作。

(十)加强业务学习,适时开展督导培训。

二、评建工作

(一)拟定《2022春季学期评建整改任务分解清单》,科学有序指导推进评建整改工作。

(二)拟定2022年3-4月请评估专家进校诊断评估。6月请专家进校开展校内评估。做好专家进校评估的所有准备工作。

(三)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的2022年参评学校培训工作。

(四)指导做好评估支撑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1.2022年1月15日前,各职能部门将所负责的观测点的支撑材料及每个观测点综述提交给一级指标支撑材料牵头部门。完成所牵头一级指标指标的《自评报告》初稿。

2.2022年1月20日前,一级指标支撑材料牵头部门,完成所牵头负责的一级指标评估支撑材料初步收集、分类整理和编目。

3.2022年2月18日前,各部门充实完善评估支撑材料,同时向一级指标支撑材料牵头部门提交新材料。

4.2022年2月25日前,一级指标支撑材料牵头部门经去粗取精后,向学校评建办材料组提交整理好的支撑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目录和各观测点综述,以及所负责《x指标自评报告》修改稿电子版。

5.2022年5月底前,学校材料工作组将学校评估支撑材料初步定稿,编好目录和每一个观测点的前言综述,整理到待印刷状态,准备迎接校内评估。

6.2022年6-7月,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在校内评估之后,根据专家反馈意见继续完善整理各自的支撑材料,并装订成册归档,准备迎接正式评估。

(五)自评报告撰写

1.2022年1月20日前,一级指标指标牵头部门将所负责一级指标的《自评报告》初稿电子版提交给评建办自评报告撰写组王娜娅老师。

2.自评报告撰写组利用寒假办公时间,根据各一级指标《自评报告》,理出《学校自评报告》撰写提纲,经讨论后,总执笔人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

3.2022年5月完成《学校自评报告》拟定稿。校内评估使用。

4.校内评估之后,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学校自评报告》,力争2022年6月底定稿,下发学习。

5.指导做好学校《自评报告》撰写工作。

6.同步跟进做好评建整改各项任务的督查工作。